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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 来源: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党支部工作制度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党支部工作制度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党支部属“功能性”党支部,党员分别来自省教育厅、省教科院、协会秘书处、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安全职业学院、长沙市芙蓉区教科中心、湖南省伽汇教育图书发行有限公司等8个协会会员单位。党员党组织关系在原单位,党员既参加本单位的党组织活动,也参加协会党支部活动。


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由于协会秘书长非中共党员,故第一届协会党支部书记由协会专职秘书长当任,支部委员会暂时由支部书记和宣传、组织委员组成。

(二)协会党支部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三)协会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四)协会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

(五)协会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每半年应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六)协会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

二、党支部议事制度

(一)定期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支部活动工作计划,确定支部活动时间、内容,研究协会协会党支部重大问题和决定重大事项。

(二)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壮大党的队伍。支部研究确定发展对象,指定联系人,条件成熟后,由联系人向支部推荐,支部研究决定后,严格按照组织发展的程序开展工作,保证党员发展质量。

(三)在评选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时,必须先由各党小组推荐名单或经全体党员提名推荐,支委会研究确定人选,提交党员大会征求意见,公示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四)支委会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有关协会、支部重大问题必须集体研究决定。

(五)重大事件实行报告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讨论决定的事项,要做到件件有落实,讲究工作的实效性。

(六)宣传、组织委员做好协会党支部记录归档工作。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年召开两次。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可随时召开。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增强团结。

(四)党支部每年组织上党课或者看党员电化教育录相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四、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一)党的组织活动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每个党员都必须积极参加,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并自觉接受党的教育和监督,不断增强党性党纪观念。

(二)开好党员大会,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年召开两次。党员大会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讨论。对大会决议,要坚决贯彻执行,不得有任何抵触。

(三)开好党支部委员会议。党支部委员会要结合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发扬民主,参抒己见,统一认识,充分发挥集体智慧,不断增强战斗堡垒作用。

(四)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在民主生活会上,每个党员都要坚持党的原则、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错误,增强党的活力,加强党内团结。党支部要利用党员民主生活会,对履行党员义务和是否符合党员标准,每年进行一次评议。每个党员都要诚心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断增强自己的党性。

(五)组织好党员学习。党支部要对每个党员学习做出具体安排部署,不定期组织党课。每年组织全体党员集体学习不得少于2次。学习内容要结合党在每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以学习政治理论,党的政策法规为主。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加党课教育,坚持学习制度,自觉接受党的教育。

五、党员管理制度

(一)党员必须履行党员义务,增强党性观念,加强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员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按规定及时向所在单位交纳党费。

(三)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的组织生活情况,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

六、党务公开制度

(一) 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在一定范围进行预公开,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并在此基础上再次公开。

(二)支部宣传、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党支部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对党员、职工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并向协会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及办理情况要有详细的记载。

(三)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每年年底考核一次。考核的主要内容:党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到位;公开的形式是否便于党员群众监督。

(四)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经常化。